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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6 来源: 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作者: 浏览次数: 57
 

各部门、各学院:

现就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科研项目

注意:明显为社会科学研究类别及教学研究选题不予受理。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项目类别:

 1.青年人才指导性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5万元。

2.重点指导性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3. 一般指导性项目  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5万元。

申报指标:

1.机电工程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各推荐不超过4项;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不超过3项;旅游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信息化处各推荐不超过1项;体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各推荐自然科学科学的项目不超过1项;其他学院或部门如有自然科学科学的项目各推荐不超过1项。

2.名额分配依据:各学院原则上分配指标为1项。具体分配名额在此基础上递增或递减。递增原则:有近三年省科研计划项目和近五年省自科基金及省软科学项目立项排名靠前的学院或部门在原基础上增加指标;2022年省自科基金及省软科学项目、2022年国家自科项目申报积极的学院或部门在原基础上增加指标;国家自科项目按立项数增加指标。递减原则:近三年有以上三类项目撤项的学院或部门按撤项数减少指标。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创新团队由学校自筹经费。

申报指标:无名额限制。

 二、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由各校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组织申报,经个人申报、学院或部门推荐、学校推荐后的项目,审查合格并办理签章后,方可扫描进行网上申报。

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各学院(部门)组织评审的专家应是同一学科领域的专家(不低于申报者本人的职称),需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表》(见申请书模板)的要求评分和填写意见。

(二)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2.加强项目审查。各学院应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不得用已立项的同一选题或高度相似选题申报(含所有纵向项目)。

三、校内申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部门统一于526日前申报。材料含申报书电子版+匿名申报书电子版及部门承诺书+汇总表纸版。

(二)申报安排

1. 科研项目:请各学院(部门)将《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支撑材料附后)、《专家评审意见表》(每位专家填写一张专家评审表)、《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汇总表》(清单须加盖部门公章,各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统一报送至科研处306办公室(含电子版)。

电子文件名称要求:各学院、各部门申报材料文件夹名称为“部门+2022年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其中每个老师的文件名称为“姓名+2022年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2. 创新团队:请各学院(部门)将《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支撑材料附后)、《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汇总表》(清单须加盖部门公章,各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统一报送至科研处306办公室(含电子版)。

电子文件名称要求:各学院、各部门申报材料文件夹名称为“部门+2022年省厅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其中每个老师的文件名称为“姓名+2022年省厅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级评审,按指标限额择优推荐。经学校审核推荐通过后的10项科研项目及1项创新团队,项目申请人登录“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edu.cn)进行网上填报,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610日,正式纸质材料报一式两份报截止时间为616日。

3. 学院或部门统一对科研处申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项目联系人:魏敏 李奕84791353

创新团队联系人:董俊芳84791375

  

附件1 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 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 XX学院(部门)承诺书.docx

附件4 2022年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系统申报注意事项.docx

附件5 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匿名申请书.docx

附件6 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科研处

                                                                                               202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