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4年科研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校级科研项目包括:党建思想政治项目;产学研项目;一般项目;博士科研基金项目。
二、申报人员
党建思想政治项目和产学研项目:学校教职工均可申报。
一般项目:讲师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博士学历(学位)人员不能申报。
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申报,不含在读博士。
三、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一)党建思想政治项目和一般项目
1.资助额度:1万元。
2.研究期限:2年。
(二)产学研项目
1.资助额度:2万元。
2.研究期限:2年。
(三)博士科研基金项目
1.资助额度:3万元。
2.研究期限:2—3年。
* 研究期限以立项文时间开始计算。
四、申报时间及立项评审
(一)学校职能部门人员按照专业隶属向对应学院申报。
(二)立项评审时间:由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组织立项评审,并进行学院公示。各学院在5月10日前将拟立项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和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两份)报科研处306纵向项目管理科。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建设工作并按要求填报科研系统。
五、结题要求
所有结题成果必须是在科研系统填报并经审核通过。
项目结题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结题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结题材料报科研处存档。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科研系统。
(一)党建思政专项及一般项目结题成果要求
结题成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题。
1.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核心论文1篇(不含CPCI检索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转载或收录形式确定为核心论文的,必须是全文被收录或转载。
2.在地市州党委及以上机关报理论版发表文章2篇以上。
3.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且基于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报告被武汉市区局或地市州党委政府部门采纳并施行(须提供详实施行材料)或被地市州党委政府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且依托项目成功获批市局级及以上纵向项目1项或承接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横向项目1项(进账经费不少于1万元)。
5.其它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可以结题的成果。
(二)产学研项目结题成果要求
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须有学生作者)或授权专利1项。合作企业(单位)对研究成果认可并参与完成结题工作,且结题成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题。
1.项目负责人承接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横向科研项目,且进账经费不少于2万元。
2.项目负责人获得市局级及以上产学研项目立项。
3.基于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报告,被武汉市区局或地市州党委政府部门采纳并施行(须提供详实施行材料)或被地市州党委政府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成果要求
博士科研基金项目成果要求参照《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武商院[2018]82号 )结题要求执行。
特别要求:以上四类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必须有在校的本科生。
六、注意事项
(一)已承担校级科研项目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二)选题不能与已承担(包括已申报但立项文还未下)的其他类别项目高度相似。
(三)教学研究项目不在受理范围内。
(四)鼓励围绕重点学科、专业开展科学研究,优先资助有在校本科生参与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研究。
(五)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六)各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联系方式
科研处:魏老师,汪老师
电话:84791353 QQ:37192941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校级项目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武汉商学院产学研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党建思政专项、一般项目).docx
附件5:2024年武汉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6: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摘选自武商院[2018]82号文附件3).docx
附件7:武汉商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摘选自武商院[2018]82号文附件2).docx
附件8:武汉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模板.docx
附件9:武汉商学院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x
附件10:武汉商学院校级项目开题报告模板.docx
附件11: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