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科研制度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科研机构
科研动态
学风建设
下载中心
学院学报
 
当前位置: 首页  科研项目  
关于2019年上半年市局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4 来源: 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作者: 浏览次数: 22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2019年科研工作安排,现将市局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6月1日之前立项的市(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其中,市(局)级科研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省厅(局)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3年;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时间按主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负责人可到期申请延期一次,且只能延期一次。需在结题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报告延期原因,并经学院审核批准。

2015年(含2015年)以前的项目原则上为清理项目,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结题注意:2014年及以前的市局级及2013年及以前的省厅(局)项目不得延期;超过期限未结项项目2020年将予以撤项,并按相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予以处理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材料准备

结题材料填写须严格按照2019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要求(见附件1)。各级各类项目结题申请书、审批表、报告书等表格,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请特别注意:

1.对照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是否完成,提交材料是否属实,标注是否准确等。

2. 结题表格中参与人的信息、顺序应与《项目申请书》(尤其是系统申报中的)一致。有变化的请在项目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中提交情况说明(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

3. 项目经费实际支出应与开题报告预算基本一致,变动较大的,须附预算调整情况说明。

 

(二)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等)要求

1.成果一般要求

1)一篇研究报告(要求:字数一般要求在1.5-3万字,不能写成论文形式,成果的提炼必须与开题报告中的研究内容相符);

2)至少一项成果(研究论文或专著等)是项目负责人本人撰写的;

3)参与的成员原则上有适当的成果支撑(可作为论文的第二作者、第三作者)。

2.成果数量要求

不得低于经批准的项目申报书的预期成果数量,且不低于以下(1)-(3)的相应要求。如立项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立项单位要求执行。

1)市局级一般项目

2017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

2018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至少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

2)市局级重点项目/省厅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

2017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适当的项目组成员成果支撑)2篇(含至少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

2018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至少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

3)省厅级重点项目/省部级一般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

2017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2018年立项项目基本结题要求(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a. 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至少2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

b. 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至少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其他(根据申报书规定的最终成果认定:1项软件著作权/1项专利/1部专著/1篇(1副)发表在期刊上的作品等)。

4)市社科、省社科基金等后期资助项目

原则上立项后(以发文时间为准)一年以内完成,并正式出版。提交正式成果后,领取结题证书。

3.论文要求

必须跟项目研究内容有较高的相关性, 2个版面或4000字以上

4.成果标注要求

成果必须在适当位置标注项目来源(“ XXXX研究项目”)、具体项目名称(XXXX字样)及项目编号。特别注意:

未标注项目来源及编号的论文等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和支撑材料。

一稿多投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和支撑材料。

③从2018年1月起,出版的每项成果只能标注1个科学研究项目来源、即支撑1项科研项目。

 

(三)结题方式及时间

1.结题方式

1)市局级一般项目(含市教育局2013年及以前市教育局教学研究项目、市教科规划项目、市质监局行业标准项等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结题评审

结题评审要求:

①评审方式:原则上要求会议评审;

②专家3人或5人,校外专家原则上占2/3或3/5以上,须为高级职称人员;

③项目组成员及项目负责人推荐专家不能作为结题评审专家。

提交学校科研处结题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

2)武汉市教育局产学研项目

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到企业现场结题评审(科研处协助),报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结题结题评审要求:

①评审方式:原则上要求会议评审;

②专家职称必须为高级职称;

③每个项目结题专家为该项目专业领域的专家5人或7人(必须含企业专家,可以是项目组成员或项目推荐专家);

④校外专家占3/5或5/7以上。

提交科研处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的纸质最终版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

3)其他项目

包括:市局级重点项目(含2013年及以前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市教科规划项目)、市级项目(含市社科基金、市科技局项目)、省厅级及以上的项目(含省哲学社会项目、省人文社科项目、省科研计划项目、省思想库项目)等。

经各学院初审核实后,将符合结题要求的材料统一提交至科研处,由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学校组织结题评审或直接交由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提交科研处的结题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2.结题时间要求

  1)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的,各学院初审后将结题材料及《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学院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统一于2019年6月17日(周一)报送。

2)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结题的,最终版材料统一于2019年6月24日(周一)报送。

3)电子文档名称为:“类别:学院+姓名”,并分门别类建文件夹,统一发一个压缩文件。如“省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信息学院(张三)”等。

附件1:2019年市局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附件2:2019年武汉商学院纵向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3:结题材料封面及目录参考模板(以某一类项目为例,仅作为参考,请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自行修改)

 

联系人:覃洪洲、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科研处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2019年更新)市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结题材料要求.doc
附件2:2019年度市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3:结题材料封面及目录模板(2017年版).doc

附件四:关于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题流程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