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0-09-15作者:科研处浏览次数:36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和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地生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新征程,根据省委办公厅鄂办发电202037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就组织参加2018-2019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的对象是:校内各学院或研究中心(平台、基地)的集体或个人的调查研究成果。

按有关规定,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的调查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2.调研成果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采纳,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调研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8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1.2018-2019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见通知附件1)一式3份;

2.调研报告及其封面各一式1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3份调研报告完整版,需保留作者单位、姓名等全部信息,以留存备查;另外10份的报告及封面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文中可能泄露作者身份信息的内容也要作适当文字处理调研报告封面按式样见通知附件2)制作

3.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原件由省委政研室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9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27-84791358

附件:

1.2018-2019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

2.封面式样


科研处

2020915                                                

附件1:2018-2019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docx

附件2:封面式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