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17]3号),我校共有5个项目获准立项(见附件)。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进行研究,保证按时结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至少3篇普刊或2篇含核心论文的期刊(至少含1篇核心),项目负责人必须撰写1篇本、原则上项目组成员论文至少撰写1篇】、著作等。
注意:研究成果必须标明“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名称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未标明的研究成果不能作为支撑材料列入结题材料中)。
此次开题请相关院部以开题报告会(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家3-5人,费用由项目经费支出)的形式组织开题报科研处审批于通知日起30天内完成。
开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科研处存档一份,院部存档一份,本人自留一份)由各院部统一于2017年6月15日前交306室,电子版传至指定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奕(办公电话:84791353,邮箱:14039618@qq.com)
科研处
2017年5月15日
2017年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立项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