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6年科研工作安排,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和博士基金项目五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为研究能力较强、研究基础深厚的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青年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项项目选题仅限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博士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 2.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已开展重点项目的选题征集工作,形成了《武汉商学院2016年校级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3),重点项目申请者要根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超出申报指南范围的不予接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和博士基金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请者应结合湖北省、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自行拟定题目。 3. 学校优先资助符合湖北省、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具有研究特色,或具有申报高层次研究项目潜力的应用性、交叉性研究项目。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组建项目小组申报,鼓励应用型研究。 5.研究成果要求:校级一般项目须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核心论文1篇以上);校级重点项目须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核心论文1篇;博士基金项目结题条件见《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武商院[2016]31号);其他项目须公开发表至少2篇论文。 6.下列情况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1)承担校级科研项目未完成的; (2)已承担相同内容的校外项目的。 7.教学研究项目不在受理范围内。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重点、专项、一般、青年项目申报人填写《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博士基金项目申报人填写《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申报人所在院(部)、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2. 各院(部)、单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含重点、专项、一般、青年、博士基金项目五类汇总)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2016年6月24日(周五)统一报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董俊芳,电话:84791353,E-mail:whsykyc@163.com
科 研 处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