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推荐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鄂教科规﹝2016﹞2号)要求,现将我校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2.成果突出,具有较大影响的正高职称者。
3.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评审、咨询等工作职责。
5.优先推荐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在教育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优秀专家。
二、推荐办法
1.专家库学科专家的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选、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程序进行。
2.以各院部、单位进行推荐,每个院部、单位推荐1名。
三、有关要求
1.请申报人如实详尽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推荐表》的相关信息,(以下简称《专家推荐表》)。
2.申报人的主要教育科研学术成就中著作、论文、成果奖及个人荣誉是指近五年内申报人作为第一完成者获得的成就,课题是指申报人作为主持人所完成的课题,不限年份。
3.请各院部、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各院部、单位于4月12日前,将专家推荐表、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306室,电子版发至78041180@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芳
电话:84791375
科研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