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评选2012年度湖北科技创新 “十佳”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部门认真做好“2012年度湖北十佳科技创业人才、湖北十大科技转化成果”评选活动。
评选推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十佳科技创业人才:在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及研发团队领军人物(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科技型企业、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学科带头人或科研骨干)。参评者必须在所处行业或学科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创新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在推广使用中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热爱公益事业、依法纳税、积极回报社会。
(二)十大科技转化成果:2010-2012年内曾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并在我省境内成功转化、取得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
(一)参评者应根据参评类别仔细阅读《申报材料及相关事项说明》(附件1),并参照《湖北科技创新“十佳”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和《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3)。
请各部门于4月8日前将本部门申报材料报科研处。
联系人:饶敏 84791375
附件1:申报材料及相关事项说明.doc
附件2:湖北科技创新“十佳”申报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3:申报表.doc
附件4:湖北科技创新“十佳”评选指标体系.doc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