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总结和推广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典型经验,交流研究成果,提升全市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举办市教育科学规划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我校教师、教育管理和研究人员。
2.本次申报统一归口学院管理,职能部门申报人可按照学科隶属向对应学院申报。
二、选题及要求
1.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与教材研究、学科教学研究、体育与艺术教育研究、德育研究、特殊教育研究、信息技术研究、学前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农村教育研究、职业教育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参评论文要求紧密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突出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立论扎实、观点新颖、针对性强。每篇文章字数以3000—5000字左右为宜。
3.已获奖和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得再参加本次评选;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案例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三、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1.根据附件1,我校限报6项。
2.全校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组织校内论文初评工作,遴选后择优集中报送参评材料。
3.报送的参评材料包括:
(1)填写《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优秀论文评选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作为首页(附件5)。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只能在作为首页的《信息表》中呈现,正文部分不得出现姓名、单位等信息。论文作者仅限1人。
(2)论文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评选信息表(附件5)和评选活页(附件6)一式三份(正文小四号宋体),左侧装订。按登记表序号(见附件4)排序上交。
(3)各学院请填写统一格式的《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优秀论文评选登记表》(见附件4,用Excel格式)。
(4)简版知网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一份。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按分类汇总要求上报,电子稿请用本学院标注文件名,论文按登记表标明序号排列。
4.集中受理参评材料时间:2025年4月21日(周一),行政楼304办公室。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学院作弃权处理。
5.参评成果,严禁抄袭和学术不端,对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超过20%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6.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评选及奖励
1.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领导评选工作,科研规划管理指导中心具体组织评审。
2.获奖比例:总获奖面不超过70%,一、二、三等奖按1:1:2设置。
3.获奖论文将在武汉教育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
联 系 人:李老师 鲁老师
联系电话:027-84791358
科研处
2025年4月7日
附件1: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优秀论文评选数分配表.doc
附件2:评选内容分类代码.doc
附件3: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优秀论文评定指标.doc
附件4: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优秀论文评选登记表.xls
附件5: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优秀论文评选信息表.doc
附件6: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优秀论文评选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