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更好发挥校级科研项目作用,学校决定开展项目结题清理工作。
一、清理对象
2019-2020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工作要求
1.根据2024年11月28日的通知要求,对2024年12月20日止不能完成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项,收回剩余研究经费,该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校级科研课题。
2.2019-2020年立项且在2024年12月20日前已结题的项目,在2025年6月30日前未使用完的研究经费,一律清零不再结转。
三、结题预警
1.2021年立项且在2025年12月20日前不能完成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收回剩余研究经费。该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校级科研课题。
2.2021年立项且在2025年12月20日前已结题的项目,请在2025年11月(学校关账前)未使用完的研究经费,一律清零不再结转。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常老师;
联系方式:84791353。
附件:2019-2020年立项校级科学研究项目撤项项目清单.xlsx
武汉商学院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