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202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工作方案》的安排,202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相关工作即日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专题性应用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马克思主义(含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学科)、政治(含政治学、法学等学科)、经济、管理(含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学、文学、新闻学等学科)、艺术、教育(含教育学、体育学等学科)、荆楚文化研究、专项(含“理论热点面对面”专项)十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专项”组别的项目,须在成果名称前标注专项名称,如“理论热点面对面——项目名称”,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
(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申报途径和要求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时间:2024年5月16日0时至5月24日18时,审核时间:5月27日至5月28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四、项目评审与立项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择优立项。
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需于两年内(从立项文下达时间起始)达到如下成果:著作需获得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需以核心论文或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成果形式,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五、申报具体要求及学校申报安排
1. 各部门/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对申报材料通过科研系统进行网上的初审,校内申报时间:2024年5月16日0时至5月21日18时,校内审核时间:5月22日至5月24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注意:课题成果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 2024年5月27日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成果的纸质版材料:
所有申报项目的汇总表,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由相关部门/学院审核后交至科研处;所有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请书3份),也请于27日统一交过来,科研处安排办章。申报材料包含:
(1)档案袋,贴上系统生成的封面。
(2)档案袋内材料:
① 申报成果: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② 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报送纸质的简洁版报告即可)。
(3)从申报系统里下载打印的《申请书》(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单独装订,不与成果装订一本(暂不放入档案袋,便于统一整理办章)。填报项目主要参与者时,须征得主要参与者本人同意。《申请书》“申请者(签章)”处,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外,还需主要参与者签字确认,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电子版材料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将PDF电子版申报书、申报成果(WORD版)、《202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夹请注明“部门/学院+2024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字样,报告个人材料和汇总表;个人材料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含申请书和申报成果,申请书以“申请书+姓名+申报编号”命名,申报成果以“成果+类别+申报编号”命名(如专著+**/研究报告+**)。
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一并报送(重复率不超过30%)。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得使用大学生版检测报告)。不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或复制比检测报告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3.填报项目主要参与者时,须征得主要参与者本人同意。《申请书》“申请者(签章)”处,除项目负责人正楷签字外,还需主要参与者正楷签字确认,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会科学项目与奖励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sas.csdc.info)“通知通告”栏中申报操作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
5. 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6. 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联系人:魏老师,汪老师
附件1: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部门学院申报汇总表.xls
武汉商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