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指南将于近期发布,请关注基金委网站)、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注意:我校主要集中受理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类别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时仅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做形式审查。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注意查看申报系统中的:ISIS系统添加申请人操作手册)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3.有合作研究单位的,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申请阶段无需签订。项目申请人和合作方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按时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类型除外。
5.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须对照《武汉商学院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待基金委《指南》出版后发布)进行自查,并将该表签字确认后与申请书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6. 为避免因ISIS系统拥塞导致的申请失败,请项目申请人提前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收集相关成果。填写个人信息时,“所在院系所”请选择系统下拉菜单中指定的院系所。
7.博士、高级职称的教师,应该积极申报。
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具体限项规定见指南)。上两年(本次指2017年和2018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注意:申请者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书内所有签名部分都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字。申请人还需在武汉商学院项目信息确认书上签字。
8.申请人须是我校教师或正式聘任人员(要求聘期覆盖项目的执行期)。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9.申请材料须由学院、部门集中提交,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书。
(四)项目填写注意事项
1.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2.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20年1月—201* 年12月。
二、时间安排
1. 请无ISIS账号的项目申请人携带身份证2019年1月3日(周四)或1月7日(周一)到科研处办理用户新增手续。
2.请各学院、各部门2019年1月11日(周五)前,更新申报初稿。
3. 2019年放假前请所有涉及有申报项目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参加科研处组织的形式审查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等项目指南发布后另行通知)。
4. 2019年2月28日(周四),申请者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至所在学院、部门。
5. 2019年2月28日—3月1日(周五),学院、部门初审。各院部、部门或申请者可用启动经费邀请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对研究内容进行论证,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在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创新性、研究团队组成及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要求各院部、单位对《申请书》进行严格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申请人对《申请书》定稿,并认真填报《形式审查表》。
6.学院、部门完成初次形式审查及初审推荐,正式材料于2019年3月4日(周一)交至科研处(致远楼306室)。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稿pdf格式,电子档以“武汉商学院-申请人姓名-2019年国自然基金申请书”格式命名);
申请书正式版请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单独一页),左边两颗钉装订,其中至少一份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原件。
(2)《项目信息确认书》一式一份
(3)《形式审查表》一式一份
(4)《承诺书》一式一份
(5)《申报汇总表一份》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含电子稿excel格式,电子档以“学院(部门)- 2019年国自然基金申报汇总表”格式命名)
其中(1)——(3)申请人本人提供,(4)、(5)由所在学院、部门提供。
6. 2019年3月4日(周一)—3月8日(周五),学校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7. 2019年3月10日(周日)16:00时,校内申报系统将会准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务必在此之前完成在线申报。
8. 2019年3月11日(周一)—14日(周四)科研处进行汇总、材料办理(及申报公函)、学校确认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校内申报工作结束。
9. 2019年3月18日(周一)—3月19日(周二)分类报送至北京基金委。
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严格遵守学校时间安排,以免影响申报工作。
三、本年度的新变化
1.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指南),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申请人在填写试点范围内的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优化整合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各项改革举措详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3.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具体包括:①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②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③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④落实代表作评价制度,将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四、相关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校内:
科研处:致远楼306室;联系人:李奕 覃洪洲;电话:027-84791353;邮箱:14039618@qq.com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请尽量使用ISIS系统在线技术支持。
2.财务咨询电话
定额补助类,010-62327225/9112/6760
成本补偿类,010-62326460/8485/6585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5557/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6889/5562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5.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备注:《武汉商学院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承诺书》待基金委《指南》发布后进行补充通知。
附件:
1.项目信息确认书
2.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项目信息确认书.doc附件2:2019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