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科研工作安排,现将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1月1日前立项的、且具备结题条件的科研项目。
市局级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得超过三年、不得低于一年。
校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时间要求见附件4。
2014年(含2014年)以前的项目为清理项目,今年年内必须结题(省部级以上项目可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正常进行),未写延期的项目明年不予办理。
清理项目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注意: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负责人须报告说明,并经院部负责人批准。
二、市局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结题要求
(一)结题材料填写须严格按照2018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要求(见附件1)。各级各类项目结题申请书、审批表、报告书等表格,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请特别注意:
1.对照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是否完成,提交材料是否属实,标注是否准确等;
2. 结题表格中参与人的信息、顺序应与《项目申请书》(尤其是系统申报中的)一致。有变化的请提交情况说明(本人手写签字,盖院部章)。
3. 实际项目经费开销与申报预算基本一致,区别很大的请写调整情况说明,否则不予结题。
(二)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等)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
(1)一篇研究报告(要求:字数一般要求在1.5-3万字,不能写成论文形式,成果的提炼必须与研究内容相符);
(2)至少一项成果(研究论文或专著等)是项目负责人本人的;
(3)参与的成员原则上必须有适当的成果支撑。
2.前资助项目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必须在适当位置标注有项目来源(“ XXXX研究项目”)、具体项目名称(“XXXX”)字样及项目编号,作为申请项目结题的依据;
注意:未标注项目来源及编号的论文等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和支撑材料。
(2)公开发表论文要求(论文要求2个版面以上,4000字):
市局一般项目:发表至少2篇以上省级刊物;
市局重点项目:2篇以上(含北大或南大核心以上级别论文至少1篇);
省厅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3篇以上(含项目组成员论文至少1篇)或2篇(含1篇北大或南大核心以上级别核心);
省厅级重点项目及以上级别(含省部级一般等)项目:3篇以上(含1篇北大或南大核心以上级别核心、项目组成员论文至少1篇);
如立项单位有明确要求,须按要求严格执行。
3.后资助项目研究成果要求
原则上立项后(以发文时间为参考)一年以内完成,须在成果上标明:项目来源(“ XXXX研究项目”)、具体项目名称(“XXXX”)字样及项目编号,并正式出版。提交正式成果后,领取结题证书。
4.关于成果标注的要求:从2018年1月起,出版的每项成果只能标注1个科学研究项目来源、即支撑1项科研课题。
(三)结题方式及时间
1.结题方式:
(1)市局一般项目【含市教育局(2013年前,含2013年立项)教学研究项目、市教科规划项目、市社科联项目、市质监局等】、省思想库项目由各院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结题评审要求:
①评审方式:原则上要求会议评审。
②专家职称必须为高级职称以上
③每个项目结题专家为该项目专业领域的专家3人或5人;
④校外专家占2/3或3/5以上。
⑤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结题评审专家。
结题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上级主管部门、校档案馆、科研处、本人自留各一份)
(2)武汉市教育局产学研项目由各院部组织专家到企业现场结题评审(科研处协助),报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结题。
结题评审要求:
①评审方式:原则上要求会议评审。
②专家职称必须为高级职称以上
③每个项目结题专家为该项目专业领域的专家5人或7人(必须含企业专家,可以是项目组成员);
④校外专家占3/5或5/7以上。
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根据专家情况,评审材料一式五份或七份,最终版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上级主管部门、校档案馆、科研处、本人自留各一份)
(3)市局级重点项目【含市教育局(2013年前,含2013年立项)的教学研究、市教科规划项目】报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结题。
市级项目(含市社科基金、市科技局项目等)及省厅级及以上的项目(含省人文社科项目、省科研计划项目、省自科、省社科等)经各院部、单位初审核实材料后,将符合结题要求的材料统一交由科研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学校组织结题评审。
结题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根据专家情况,评审材料一式五份,最终版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上级主管部门、校档案馆、科研处、本人自留各一份)
2.结题时间及要求:
注意:每年组织结题两次,下半年结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余要求不变,不另行出结题通知),上半年时间通知如下:
(1)各院部、单位将由科研处组织结题的项目的结题材料(一式五份)、《2018年度(上)市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分管领导签字,所在部门盖章,见附件2)统一于2018年6月18日(周一)报送。
(2)由各院部自行组织结题的市局级一般项目结题材料(一式四份)于2018年6月25、26日(周一、周二)报送。
(3)不受理个人材料申报。
(4)职能部门的各级科研项目(含:市局级项目)统一由科研处组织结题评审(材料均为一式五份),于2018年6月21日(周四)报送。
(5)电子文档名称为:院部/单位+结题材料,并按类别列分文件夹“院部+项目来源”,如“体育学院省人文社科项目”等。
三、校级科研项目具体结题要求(见附件4)
2018附件.rar
附件1:2018年市局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附件2:2018年度(上)市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3:结题材料封面及目录参考模板(以某一类项目为例,仅作为参考,请根据项目自行修改)
附件4: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规范
市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联系人:李奕,14039618@qq.com,027-84791353
校级科研项目联系人:董俊芳( 027-84791353 ) ,李芳( 027-84791375)
办公地点:致远楼北区306室
科研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