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科研制度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科研机构
科研动态
学风建设
下载中心
学院学报
 
当前位置: 首页  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9 来源: 国际教育学院 作者: 浏览次数: 198
 

各院(部)、单位:

2018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该项目继续采取“后期资助”的资助方式,即成果必须基本完成,并且是尚未发表、未出版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已经将成果报了其他项目且立项的不能重复申报。申报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二、研究重点

以建设现代化、生态化、国际化武汉为主题,加强对武汉经济、管理、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着力破解武汉全面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动青年理论骨干的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

三、项目设置

基金项目主要是后期资助项目。设置少量委托项目(我校只能推荐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项目选题以《课题指南》为依据,不得偏离指南范围。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实证性、现实性,基础研究紧跟武汉市学术发展和学科理论前沿,应用研究应围绕武汉市改革发展的前瞻性和现实性问题,具有较高的服务科学决策的水平。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一般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引导青年人才关注武汉社科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也可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应吸收与课题相关的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专著。社科基金项目在当年完成。

3.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申报参评时,必须依据项目成果提供一篇《成果要报》,字数在30005000字,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4.申报成果须由二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5.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有关事项

1.申报课题不得偏离指南规定范围。申报课题要坚持学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突出对策建议的现实针对性。

2.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为增强社科成果研究的及时性,市社科办将根据申报情况,在12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终评、公示、审批等程序确定资助课题。

4.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表可在大武汉宣传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表》、申报成果、《成果要报》均一式两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于201810月报送科研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进度安排

1.项目申请人于20189月份完成初稿;

2.各院部 、单位于201810月初审(可请专家针对性指导);

3.各院部 、单位于201810月中旬统一于申报初稿;

4.正式材料于201810月底提交。


请各院(部)、单位根据《2018年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申报,注意避免类似题目重复申报的情况,严格把好质量关。


联系人:李奕,联系电话:027-84791353,邮箱:14039618@qq.com

附件1. 2018年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 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成果(自拟)

附件4. 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自拟)

附件5. 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

            

               科研处

                  20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