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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9 来源: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作者: 浏览次数: 246
 

各院部、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经发布(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2166.htm查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指南将于近期发布,请关注基金委网站)、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8年度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注意:我校主要集中受理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类别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注意查看申报系统中的:ISIS系统添加申请人操作手册)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2018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注意事项: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2.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91—201* 12

3.博士、高级职称的教师,应该积极申报。

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具体限项规定见指南)上两年(本次指2016年和2017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名称要与公章一致。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注意:申请者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书内所有签名部分都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字申请人还需在武汉商学院项目信息确认书上签字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5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时间安排

1.请无ISIS账号的项目申请人携带身份证201812日(周二)-15日(周五)到科研处办理用户新增手续。

2.请各院系部、各单位 2018119日(周五)前,组织申报。

3. 2018223日(周五)请所有涉及有申报项目的院部科研秘书参加科研处组织的形式审查培训(具体时间、地点2.22日另行通知)。

4. 2018226日(周一),申请者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至所在学院(部门)。

5. 2018226日(周一)—31日(周四),学院(部门)初审。各院部、单位或申请者可用启动经费邀请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对研究内容进行论证,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在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创新性、研究团队组成及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要求各院部、单位对《申请书》进行严格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申请人对《申请书》定稿,并认真填报《形式审查表》。院部、单位完成初次形式审查及初审推荐,并请统一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稿)连同《项目信息确认书》、《形式审查表》、《申报汇总表一份》201831日(周四)16点前交至科研处306室。

申请书正式版请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单独一页),左边两颗钉装订,其中至少一份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原件。

6. 201832日(周五)—38日(周四),学校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7.2018312日(周一)上午11:30之前申请者在线打印正式《申请书》(一式三份,电子档以“(武汉商学院-申请人姓名)2018年国自然基金申请书”格式命名),连同《项目信息确认书》、《形式审查表》(各一式一份),由所在院部、单位于下班前前集中交科研处。

注意:申请者需于2018311日(周日)23: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校内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8. 2018312日(周一)—15日(周四)科研处进行汇总、材料办理(及申报公函)、学校确认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校内申报工作结束。

9. 2018316日(周五)—318日(周日)分类报送至北京基金委。

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严格遵守学校时间安排,以免影响申报工作。

三、本年度的新变化

1.5个科学部涉及申请代码调整: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其中化学科学部全面调整。请申报以上学部项目的申请人仔细阅读基金委发布的指南!(前期分享的“2018年国自然项目指南”PDF文件并非终稿,仅做参考,一切以基金委网页发布的指南为准!)

2.专家咨询费标准调整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1500-2400/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为900-1500/人天(税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标准上浮50%,申请人制定预算时可以参考新标准。

相关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8479135313871072240

邮箱:14039618@qq.com

办公地址:致远楼306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附件2018国家自科基金附件.rar

1. 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 武汉商学院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

3. 项目信息确认书

4. 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