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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我校科研项目立项及开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4 来源: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作者: 浏览次数: 158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各主管部门立项通知精神,我校近期共有教育部等20项科研项目获准立项(见附件)。为做好课题研究及开题工作,特要求如下:

一、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各主管部门具体要求进行研究,保证按时结题,具体结题要求见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中历年的结题通知及各级部门的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立项文件及网站通知的要求。

二、研究周期要求

1.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市局级及以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三、成果标准要求

所有出版或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必须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字样及项目批准编号、名称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

1.一个成果只能支撑一个项目,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和编号;

2.未标明的研究成果不能作为支撑材料列入结题材料中。

四、项目开题要求

1.由相关院部以开题论证会的形式进行,由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家3-5人组成专家组,开题论证具体安排报科研处备案,并于2018110日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

2.开题报告中统一填写《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表》、《成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7),请课题组严格按经费预算表执行。

3.开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科研处存档一份,院部/单位存档一份,本人自留一份)由各院部统一于2018115日(周一)前交科研处306室,电子版传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奕(办公电话:84791353,邮箱:14039618@qq.com

附件附件.rar

1.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2.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立项一览表

3.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4.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5.武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2017年度课题立项通知

6. 开题论证书参考模板(注意:如果上级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按上级部门通知执行)

7.《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表汇总表》、《成员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