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更好发挥校级科研项目作用,学校决定开展项目结题清理工作。
一、清理对象
2021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工作要求
1.根据2024年12月24日的通知要求,对2025年12月20日止不能完成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项,收回剩余研究经费,该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校级科研课题。
2.2021年立项且在2025年12月20日前已结题的项目,在2025年11月(学校关账前)未使用完的研究经费,一律清零不再结转。
3.根据2022年5月,2024年12月发的清理工作通知,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经费一律清零不再结转。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张老师;
联系方式:84791353。
武汉商学院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