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类项目结题时间要求:
1、2022-2023年市科创局知识创新项目结题,相关要求已于上半年说明,还没有在市科创局平台
提交的请尽快。
2、2020年省厅哲社项目(含指导性项目、专项项目、前资助项目)结题预警及21-23年立项省厅哲社项目及时结题通知。2020年立项省厅哲社项目,还没有结题的,请于2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结题。2021-2022年立项且前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2021-2022年立项的项目需于2026年前完成结题。
3、2020-2022年立项的省厅科研计划项目,2025年6月30日前未完成结题的,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并在省厅科研云平台提交延期申请。2020年立项的项目,需在2025年11月前完成结题。2021-2022年立项的项目,需在2026年前完成结题。
4、2022年立项已申请延期的省自科基金项目,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完成项目结题评审。
5、协会、学会类项目及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项目等研究周期为1年期-2年期的项目,需要先按立项通知上规定的研究周期,完成协会/学会/相关管理部门结题后,及时在学校科研系统上传结题证书及结题申报材料,并在完成成果要求后进行结题备案。
6、2020年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需在2025年10月前完成结题。2021年的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项目,需在2025年11月前完成结题。
7、2020年市属高校产学研项目,需于2025年12月前完成结题。
8、其他市局级及以上项目,如立项文上明确说明了研究周期的,请按研究周期完成结题。
9、2021年校级项目需于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结题。2023年校级项目已到结题时间,请及时提交结题材料。
10、结题审核周期较长的项目,如省教科规划课题、市教科规划课题、省自科基金项目等,请一定提前提交结题材料。
11、所有科研项目,能准时结题的,请尽量准时结题。如超过限期的,请一定提交延期申请材料。部分协会、学会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省自科基金项目、市自科基金项目、校级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他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项目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以立项文时间为准。
二、2025年下半年结题工作安排:
1、结题材料统一办章时间为9月15日-11月15日。
2、各学院在完成项目的结题评审后,请统一将结题材料交过来审核办章。
3、各类项目的结题模板可在科研处官网的下载专区查找。部分项目因模板变更,可向科研处咨询最新模板情况。
4、结题证书下发后,请及时提交纸质结题档案,并在学校科研系统上传项目结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