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属高校科教融汇、产教融合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4-09-18作者:浏览次数:10

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办〔202479号)要求和2024年市教育局工作要点安排,决定开展市属高校科教融汇、产教融合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科教融汇项目

1.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支持在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研发创造,实施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市场应用、产业链构建协同推进。

2.成果载体立足科技发展。项目研究成果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前瞻性和应用性,可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协议,项目研究报告,学科发展、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科教融汇实践成果。

(二)产教融合项目

1.服务地方发展需求。支持围绕汽车制造和服务、大健康和生物技术、智能建造、商贸物流、绿色环保、文化旅游等支柱产业与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相关成果,激发高校服务地方发展的活力和功能。

2.项目转化前景明朗。能够在产业实践中得到应用和推广,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项目研究成果可包括成果鉴定、专利申请、论文发表、校企合作情况等材料,并应与产业实际紧密结合,经济效益可预期。

、申报要求

(一)强化有组织科研。学校要高效整合校内外资源与内部优势多学科资源,开展有利于促进多学科交叉渗透、多部门联合,具有开拓性、超前性、创造性和高层次的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项目,指导符合条件的团队进行申报。我局鼓励依托国家、省级实验室,产教联合体、融合体等进行申报。

(二)坚持激励引导。项目经学校初评并公示后统一上报,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以立项通知的形式公布结果。立项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由各校在校内经费预算中统筹,立项通知只作为经费预算的依据。项目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2-3年内完成。

、申报方式

(一)请于202410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包括:汇总表(电子版1份,1份),武汉市科教融汇、产教融合计划申报书(文件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WORD电子1份;纸版1份,单面打印,交科研处统一办章扫描报送)。

(二)项目申报书应统一编号,编号时应加上学校代码与项目类型。江汉大学代号为“J”,武汉商学院代号为“S”,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代号为“R”,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代号为“C”。如江汉大学某申报书编号为J01此类推。

联系人:魏敏   常娱

联系方式:84791353

  

附件1 2024年市属高校科教融汇、产教融合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 市属高校科教融汇、产教融合项目申报书.docx 

 

                              武汉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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