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厅直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发掘长江文化的时代价值,全面助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24年湖北省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定位
课题研究着眼于我省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保护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我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湖北深入实施《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细则研究
2.长江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阐释研究
3.“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文旅主题传播策略研究
4.湖北长江文物考古和中华民族起源与早期发展研究(结合新近考古成果)
5.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的机制创新和传播推广措施研究
6.湖北休闲度假旅游发展对策研究
7.湖北推出更多体现新时代长江文化的文艺精品路径研究
8.湖北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的重点问题研究
9.长江博物馆展陈与传播策略研究
10.湖北乡村旅游集聚发展研究
(二)一般课题
1.文化线路视野下长江(湖北段)文化线性遗产调查
2.湖北长江流域文物的价值阐释研究(结合新近考古成果)
3.湖北建设世界级长江文化旅游廊道研究
4.武当山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旅游开发研究
5.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湖北文旅产业发展研究
6.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长江文化协同保护传承弘扬研究
7.长江流域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研究
8.长江文化融入群众文化活动机制与路径研究
9.长江文化与湖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10.利用VR技术与考古团队合作打造长江文化沉浸式虚拟现实体验项目的路径研究与总体设计研究
11.湖北文化和旅游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2.调动艺术院团参与旅游演艺活动的激励机制研究
13.利用文化产业园区加快长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实践研究——以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为例
14.湖北长江文化旅游精品线路的开发与宣传研究
15.汉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
16.长江文化与湖北文艺繁荣发展研究
17.湖北省内博物馆藏品资源活化与长江文化传承弘扬研究
18.湖北长江文化科普教育与研学旅游发展研究
19.湖北长江文化特色文旅品牌的国际传播机制研究
20.长江(湖北段)红色文化空间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创新路径研究
21.湖北旅游休闲街区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模式创新研究
22.数字文旅体验视角下的荆楚文化消费场景研究
23.湖北城乡建设中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研究
24.文化和旅游赋能城市更新的机制和实践研究
25.增强长江文化传播力影响力的理念、策略和方法研究
26.长江文化与文旅新业态调查研究
27.长江文化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研究
28.乡村振兴背景下旅游民宿的发展分析及对策研究
29.荆楚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及其赋能乡村振兴模式研究
30.湖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保护机制研究
三、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30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自筹经费)不超过20项。
四、申报要求
1.课题指南是围绕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与保护提出的指导性研究方向,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2.课题组必须由高校、科研院所及文化和旅游、文物、地方志主管部门(或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联合组成,共同参与调查研究。其中,高校参与人员不得超过5名。每人只能申报或参与1个课题,不得同时申报或参与多个课题组。
3.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课题负责人及时下载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填写完毕后按照申报要求交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5.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把关,依据申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评审立项
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立项通知书。
六、结项要求
课题最终提交的研究报告需与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公园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
1.结项依据。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发表。
2.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字数在4000字左右。
3.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8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4.课题组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以书面6份,格式参见附件3)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最终研究成果报送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并追回下拨经费。
5.研究成果由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作者共同所有,如需公开发表或发布的,应注明为“2024年度湖北省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课题成果”字样,并标注课题名称与立项编号。
七、免于结项评审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于结项评审:
1.相关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智库要报》、教育部《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湖北省社科规划《智库成果要报》、中央和国家部委内参至少采纳1篇或被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研究专报》至少采纳2篇的;
2.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者被省级以上单位吸收、采纳、转化,需提供证明)。
八、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本年度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5月8日。项目申报书请从“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的“通知专区”下载。申请单位应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8份(课题立项申请书2份,课题论证设计活页6份)通过EMS或顺丰速递报送至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湖北省艺术研究院),同时将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要求word或WPS版,以“课题名称+申报单位+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430073)
联系人:邢惠雅
报送邮箱:jcwlzk@126.com
联系电话:028-8756428615338185662
附件:1. 2024年湖北省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2. 2024年湖北省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