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4-01-17作者:浏览次数:35

各部门、各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面向两条腿走路的战略导向,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扎实做好专项审计和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监督建议函提出问题的整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三大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深入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专项整治,为实现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

按照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3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31日开始,320日截止。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校科研管理员申请开户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新增人员导入模板》(附件4

2.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部门职责

各部门、各学院应认真履行责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部门/学院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 项目获批准后,项目负责人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44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六)申报注意事项及校内申报流程

1. 注意事项。

请仔细比对《武汉商学院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按照明细表要求执行。

2. 已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报送纸质申请书,但仍需在完成申报后向学院或部门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用于校内存档

3. 学校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本年度将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上设置二级管理账号。请各学院/部门/研究所、平台(如需在国自科系统添加)于118日前将《二级管理员录入信息模板》(附件5)发科研处。二级管理员在收到国基金的邮箱提示后,请按提示完成注册。

(2)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账号的老师,由所在学院222日前统一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新增人员导入模板》(附件4)发科研处邮箱,由学校统一导入系统,已有账号的老师,如忘记登录密码可联系科研处重置。

3申请人务必于2024228ISIS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并按相关要求完成修改、定稿、提交;涉及科学伦理的项目,请务必在223日前提交伦理审查材料(需提交的申请人请于222联系校科研处咨询,伦理审查材料要求另行通知)给校学术委员会。

4各部门或学院需于228前,将本部门武汉商学院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2024年度依托二级单位(XX学院或部门)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一并交至校科研处306室。不在汇总表中的项目,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交、未通过依托部门或学院审核的项目不予上报。未提交签字盖章的《武汉商学院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的申请人,视为放弃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5各部门或学院应对《申请书》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审查职责,特别是应对申请者和参与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职称、学历、学位、年龄、在岗状态)并在基金系统中对本部门或学院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

本年度将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上设置二级管理账号。各部门或学院需于35日前在国基金系统中完成二级账号项目审核,将本部门或学院申报确认的项目提交至学校管理员审核。

6)我校申报国家自科系统截止时间为315日,之后系统将关闭,无形式审查问题的申请书将不再退回修改。

4. 申请材料须由学院或部门集中提交,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

5. 科研处联系人:魏敏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邮箱:37192941@qq.com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

5.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校内结题流程及注意事项

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等有关事项请查阅《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506.htm

1.成果要求:申请书的预期完成成果默认为任务要求。

2.研究期限:青年科学基金资助期限(即研究期限)为3年;面上项目资助期限(即研究期限)为4年。

3.受理材料及时间要求:学院或部门应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项目负责人应于2024115日前编制好经财务确认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

2项目负责人应于202421515时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学院管理员登录ISIS系统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负责人修改,截止时间为2024223日。

3)项目负责人应于227日前将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三份,含原件两份,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如本人和学院、部门需预留请酌情增加份数)以及结题项目清单等纸质完整结题材料提交至科研处306室。材料不完整及逾期的不予接收,校科研处将以邮寄方式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三)《指南》拟于20241月中上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四)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361日发布基础研究科研人员标识(Basic Researcher IDBRID),对拥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赋码。从2024年开始,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上将显示项目负责人BRID编码。

 

、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二)  各部门咨询电话。

 

()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附件:

附件1:武汉商学院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x

附件2:2024年度依托二级单位(XX学院或部门)项目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3:(XX学院)2024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新增人员导入模板.xls

附件5.二级管理员录入信息模板.xlsx

武汉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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