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和2022年市教育局工作要点安排,决定于2022年继续开展市属高校产学研成果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引导。各校要贯彻国家和省、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鼓励广大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积极申报,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
(二)坚持服务地方。支持学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学科专业优势,重点支持汽车制造与服务、大健康与和生物技术、智能建造、商贸物流等与我市“965”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成果,激发高校服务教育精准扶贫、服务地方发展的活力和功能。
(三)坚持落地转化。为提高成果转化率,对合作方有资金投入的项目给予倾斜,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合作方应为在汉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未申报过市属高校产学研成果(包括教研、科研、产学研)或已完成产学研课题结题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2.成果要求:研究成果基本成型、转化前景明朗,经济效益可预期。
3.立项时间: 2022年12月。
4.组织要求:各学院、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和人员进行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成果质量和结题时间进行重点把关,校内进行自评排序后统一上报。学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在校教师的2%。武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
5. 报送要求:
(1)初审材料请于2022年10月11-13日由各学院、各部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306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魏老师邮箱),包括:成果申请书(含与企业的合作协议原件一份作为附件放在最后一部分)、汇总表纸版一式一份份及电子版(文件名备注所在学院或部门及姓名)。汇总表应认真校,由各学院、各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及宣传部审核意识形态问题后再行上报,“完成时间”一栏按照“20××年××月”的格式填写。
(2)正式申报材料请于10月18日统一提交至科研处,成果申请书一式两份。(如有信息更新,电子版需要重新提交,含汇总表)。
6.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7.编号要求:所有申请书应在右上角统一编号(初审后另行通知),编号时应加上学校代号:武汉商学院代号为“S”,如“S01、S02……”。
联系人:魏敏 李奕
联系电话:84791353
科研处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