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2-08-26作者:浏览次数:10

学院、各部门

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九批)

2.2022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所在工作单位为在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具备条件的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各高校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等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

资助项目。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各类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有关项目。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但应经项目所在高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有关要求

1. 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批)因是限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95【注意:经科研处汇总后,如在限项名额内,无需校内推荐公示,提交时间可延迟到913日】

2. 2022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913

3. 各学院、各部门统一9月5日将申报电子版初稿材料(含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提交科研处审核汇总表需要求排序后上报,经各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分管学院盖章。不受理个人申报。

电子文件名称为“XX学院+项目类别”,申报书电子文档名称为“姓名+项目类别”,如“张三-省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

4. 申请人须认真研读附件中各类项目的申报说明,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本次申报启用2021年版申报书,请自行在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社科研究栏目下载。申报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材料A4全部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7份),每项申报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单独粘贴申请书封面。

5. 推荐后的最终版申报材料请通知项目负责人于923日前上传本校的科研系统。

联系人:魏敏  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附件: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九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说明..docx

附件2.2022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说明.docx

附件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书(2021年版).docx

附件4.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2021年版).docx

附件5.武汉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青年理论家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武汉商学院

2022年8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