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2-03-22作者:浏览次数:2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类型包括基础研究项目和曙光计划。

(一)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科学前沿探索,取得从“0到1”原创性突破。

(二)曙光计划项目。主要支持科研起步阶段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科学探索。

二、支持强度

(一)市科技局资助经费项目

基础研究项目总经费44万元,其中市科技局支持额度20万元、学校配套24万元。曙光计划项目总经费22万元,市科技局支持额度10万元、学校配套12万元。

(二)学校资助经费项目

根据市科技局规定,基础研究项目学校资助20万元,曙光计划项目学校资助10万元。

 

三、立项数量

根据市科技局统一安排,我校立项市科技局资助经费项目:基础研究项目1项、立项曙光计划项目2项。我校立项学校资助经费项目:基础研究项目1项、立项曙光计划项目2项。

四、申报要求

(一)基础研究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我校在职科研人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重点围绕武汉市“965”产业体系(见附件1)开展研究;

3.优先支持有成果转化前景的研究项目。

(二)曙光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是我校在职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三)规范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认真研究并填写《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本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022年6月—2024年6月,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上传签字盖章后PDF格式的《项目申报书》,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

(四)相关限制。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廉政风险审查不合格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项目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不得申报。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接受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申报。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经费管理。项目经费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参照《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3号)执行。所在学院、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二)项目研究管理。所在学院、部门务必对申请阶段项目认真初审严格把关;对获批立项后的项目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项目研究进展、存在的问题,为项目研究提供更好的软硬件条件。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目标和时段,项目所在学院、部门分阶段进行跟踪考核研判,确保项目研究取得预期实效。

(三)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2023年4月17日前立项后的各个项目组提交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考核研判,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2024年6月底各项目组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系列材料,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并报市科技局。

六、本次申报安排

(一)限项申请规定。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限额推荐、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对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名额分配如下:食品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项,其他学院及行政部门(仅限于理工科专业方向申报)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项。

注意: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科技创新平台、市基础前沿项目的学院增加1项申报指标(以上条件不重复增加指标)。

(二)自主评审。各学院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项目初评,在规定时间按限额报学校科研处,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一律淘汰。

学校科研处组建评审专家组,根据市科技局分配的立项指标,按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对各学院、各部门推荐的项目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三)申报时限。各学院、各部门务必认真组织申报,强化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论证,并完成项目申报团队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廉政风险等发面的审查,凡不合格的一律予以淘汰。并统一于4月18前将经审核论证的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均需注明姓名(附件2-1)匿名申报书(电子文档为项目名称,不得透露个人及单位信息)均一式五份(附件2-2)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4)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均需注明学院/部门提交学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材料上报。通过公示的项目,申报人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市科技局项目申报系统,须确保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

学校科研处将项目立项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单位推荐函(包括推荐立项项目情况、整体绩效目标)、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等报市科技局。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行政楼306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魏敏、李奕84791353

 

附件:

附件1-武汉市“965”产业体系.docx

附件2-1 xx(姓名)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2(项目名称)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匿名申报书.docx

附件3-xx学院(或部门名称)-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推荐立项汇总表(基础研究项目).docx

附件4-xx学院(或部门名称)-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推荐立项汇总表(曙光计划项目).docx

附件5-关于印发《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武汉商学院科研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