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2-03-10作者:浏览次数:65

各学院、各部门: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新,主要支持科研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工作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省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我校2022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省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限额推荐、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对省基金项目申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1. 我校原则可推荐5项(青年3项、一般面上2项)。名额分配如下:食品科技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4项,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项,各工科类学院(含旅游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项,体育学院、其他行政单位或有交叉学科的社科学院(仅限于理工科专业方向申报)限报1项。

注意:已立项的(国家自科、省自科)学院或部门按历年立项数1:1增加申报指标。

2. 各学院、各部门推荐的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申请总数的50%,对于青年项目推荐数量比例未达标的学院或部门,次年将核减相应数量的面上类项目申请指标,如有撤项利用立项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合作项目其他类别项目重复申报的列入诚信名单,撤项数或重复数1:1比例递减指标

(二)个人申报限制说明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自2022年起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得立项资助的,将暂停第三年申报资格。

 

四、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通过学校推荐的项目审查合格并办理签章后,方可扫描进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经依托单位(选择管理推荐用户类型,使用推荐账号登录)在线审核推荐后,进入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系统管理流程。

科技厅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二)面上类项目(青年、一般面上)网上申报时间为自单位推荐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受理。申报期内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含盖章及签字页面)以PDF格式上传。

(三)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由各依托单位择优限额推荐。为加强青年科研人才储备培育,各依托单位推荐青年项目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项目申请总数的50%。对于推荐青年项目比例未达标的依托单位,次年将相应核减面上类项目申请数。

(四)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面上类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五)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8万元。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注意:

1.为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2022年省基金项目执行期在系统中默认设定为:面上类项目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项目执行期满即到期验收。

2.学校按武商院〔2018〕82号文件精神对省基金项目予以配套,配套比例为1:1.5。

(六)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技术、学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五、申请人及各学院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各学院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各学院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以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学院(机构)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申请资料真实性审查职责、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核减省基金申报推荐数直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学院(机构)和申请人学术不端行为记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六、我校申请时间安排

(一)请各学院、部门统一于4月11日(周一)提交初审后的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匿名申报书、每个项目一份审查意见表、项目汇总表),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原则上为线上评审,如改为线下评审,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另行通知)并公示后再推荐至科技厅。电子版名称为:部门文件名称为“部门+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匿名申报书为“项目名称-申报领域中文名称(含指南代码)+青年/面上项目”、申报书名称为“姓名”、审查意见表名称为“姓名-审查意见表”。

(二)请各学院、各部门于4月18日(周一)之前将正式书面材料(申报书、审查意见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科研处。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左边两颗钉装订,网上受理编号需标注在材料左上角。  电子版名称为:部门文件名称统一为“部门+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个人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学院(武汉商学院)+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青年/面上项目” 。科研处办章后尽快返给各位老师进行系统申报。

(三)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424日(周日)。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敏 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电子邮箱:37192941@qq.com

 

附件:

附件1-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定).docx

附件2-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2-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一般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3-(匿名)省自科青年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4-(匿名)省自科一般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doc

附件4-武汉商学院202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武汉商学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