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申报2022年度高层次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1-06-30作者: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在全校形成全员动员、全体攻关的氛围,为学校科研学术能力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学校安排,各学院、各部门积极动员,并做好申报国家级项目的准备,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的高层次项目包含以下四个类别: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项目有指南,一般项目无申报指南)

(四)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

2022年度以上各类高层次项目的申报正式通知及申报指南上级主管部门未发布之前,请参考学校科研处网站发布的2021年的相关通知。

二、工作要求

动员本学院、本部门学术团队、科研机构人员及有条件的人员(具体对照各类通知要求),积极选择上述高层次项目中的一类予以申报。

(一)切实做好申报动员

深入动员本学院、本部门人员申报。高层次人员(含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每人至少选择其中一类项目予以申报。

(二)申报最低数量要求

1.工商管理学院申报不低于25项,旅游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不低于15项,通识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申报不低于10项。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项数不低于申报总数的60%。

2.食品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至少申报10项以上。国家自科基金申报项数不低于申报总数的70%。

3.每个省级、校级学术团队至少申报1项。不得与所属学院其他项目重复计算,并在汇总表备注中予以说明。

(三)申报限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2022年度高层次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高层次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其他类别的科研项目。参与成员注意各类项目的限项要求。

2.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一般项目及其他类别的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选题初步论证工作

请各学院、各部门统一于2021年7月9日之前完成项目申报选题的初步论证工作,提交汇总表、审核表、启动经费预算表一式一份,电子文件夹统一以部门命名(含子文件夹,以“部门+类别”命名;启动经费预算表以“部门+姓名”)。

2.选题凝练及申报书初稿撰写

充分利用校内外专家资源,对申报选题进行充分论证,在进一步凝练选题的基础上,开展申报书初稿的撰写工作。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初稿PDF电子版。电子文件夹统一以部门命名(含子文件夹,以类别命名;申报书为部门+姓名,如:工商学院-张三)。

3.申报书修改

反复修改申报书。正式申报材料提交以2022年各类申报时间为准。

三、其他要求

(一)精心选题

项目选题务必以近三年优秀研究成果为基础深化或拓展研究,项目名称不超过25字为宜。

(二)严密组织

1.深入动员,做好申报材料保密工作。各学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动员,组织好项目选题及申报相关工作,务必做好高层次项目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

2.培训辅导,做好选题指导工作。各学院、各部门务必根据学科的专业性,有针对性地加强项目选题及申报的指导、辅导及培训工作,请校内外专家认真论证项目选题及对申报书初稿的形式审查把关,保障项目申报质量。

3.认真审核,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各学院、各部门务必做好高层次项目的审核工作,特别要着重审核每类项目的意识形态问题、限项要求等形式问题。

3.加强论证,做好选题申报工作。各学院、各部门务必对照申报要求,对选题的新颖性、前瞻性及代表作质量,对重点建设学科的支撑度进行深入论证。对往年未立项的同一选题转报不同类别高层次项目的,对其区分度、成果进展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杜绝简单重复申报。

4.未提交正式材料的高层次项目的启动经费不予资助。

人:李奕  魏敏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办公地址:致远楼306室

 

附件:附件1:2022年度武汉商学院层次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启动经费预算表.xls

       附件3:2021年度高层次项目申报启动审核表.doc

 

 

                                                    科研处

                                                     20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