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1-05-08作者:浏览次数:2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申报期2021年6月17日至30日,邮寄时间7月1日至12日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艺术学单列学科申报材料纸质件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一号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87930753。(申报学院、部门直接寄送)

 

                  科研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