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商学院委员会武汉商学院关于推进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武商院党〔2020〕43号)、《武汉商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养德修为”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武商院党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学生更好地了解和贯彻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相关规定,防范学术不端,科研处汇编了《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并组织全校师生进行认真学习。具体通知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学习活动的覆盖面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及学生。
二、 学习活动的组织
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学习教育活动是学校贯彻落实“三全育人”和“养德修为”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营造良好学风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组织落实到位。
(一)按计划数分发《读本》保证师生人手一册
由科研处在前期摸底汇总的基础上按计划将《读本》分发到各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按申领数分发到在校师生人手一册(包括各教研室留存一册供集中学习使用)。
(二)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宣传报道
1.专题学习教育时间:2021年4月-6月。
2.专题学习教育与日常学习教育相结合:各学院、部门要组织本学院(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读熟悉《读本》内容,结合当前科研诚信、学术不端典型案例,开展日常警示教育等。
相关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和了解《读本》内容,充分利用学生诚信教育专题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科研诚信及日常学术不端警示教育。
3.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各学院、各部门要对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或效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4.科研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将《读本》学习纳入科研诚信教育、预防学术不端的日常教育工作安排,作为学生和教职员工诚信教育、廉洁纪律教育、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宣传、学习及警示教育活动。
三、 学习情况的反馈
6月30日前,请各学院、部门将上述学习教育活动的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科研处丁老师邮箱(297479101@qq.com),以便科研处及时整理成册。
科研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