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1-04-13作者:浏览次数:44

各学院、各部门: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新,主要支持优秀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2021-2022年湖北省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方案》《2021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省基金计划项目的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我校2021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省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限额推荐、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对省基金项目申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我校可推荐5项(青年3项、一般面上2项)。名额分配如下:

1.各工科类学院(含旅游管理学院、体育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过初审后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项。

2. 食品科技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4项,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项,通识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研处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项。

注意:已立项的学院或部门在立项数的基础上增加1项申报指标、国自科基金申报积极的学院在原基础上增加1项指标。

3. 其他社科类学院及行政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项(仅限于理工科专业方向申报)。

4. 各学院、各部门推荐的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申请总数的50%,对于青年项目推荐数量比例未达标的学院或部门,次年将核减相应数量的面上类项目申请指标,如有撤项按撤项数递减指标。

(二)通过学校推荐的项目审查合格并办理签章后,方可扫描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依据本年度申请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jhsb.hbstd.gov.cn,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经依托单位(选择管理推荐用户类型,使用推荐账号登录)在线审核推荐后,进入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系统管理流程。

科技厅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三)网上申请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详见附件2、3)及相关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及签字页面以扫描件形式加入PDF中,签字页由申请人在填报时自行完成,盖章页待学校最终确定推荐名额后将统一办理)。

注意:签字为手写正楷签名。

(四)请各院部、各单位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择优报送。为加强科研储备人才培育,各依托单位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申请总数的50%。

(五)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六)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七)省基金面上类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8万元。

注意:学校按武商院〔2018〕82号文件精神对省基金项目予以配套,配套比例为1:1.5。

(八)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立项资助的省基金青年项目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青年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青年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四、申请人及依托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省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学院或部门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申请资料真实性审查职责、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核减省基金申报推荐指标直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所有学术不端行为均记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五、学校申报安排

(一)请各学院、部门统一于5月10日提交初审后的申报书(含匿名申报书,见附件2、3)、审查意见表(附件4,每个项目一份)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如为线下评审,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另行通知)并公示后再推荐至科技厅。电子版名称为:部门文件名称为“部门+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匿名申报书为“项目名称-申报领域中文名称(含指南代码)+青年/面上项目”、申报书名称为“姓名-学院(武汉商学院)+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青年/面上项目”、审查意见表名称为“姓名-审查意见表”。

(二)请各学院、各部门于5月17日(周一)之前将正式书面材料(申报书、审查意见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科研处。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左边两颗钉装订,网上受理编号需标注在材料左上角。  电子版名称为:部门文件名称统一为“部门+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个人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学院(武汉商学院)+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青年/面上项目” 。科研处办章后尽快返给各位老师进行系统申报。

(三)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周三)。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魏敏、李奕

  话:027-84791353

办公地址:致远楼306室

 

                                                               科研处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1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2(匿名)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一般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2(匿名)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一般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doc

    附件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