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和《2020年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要点》安排,为鼓励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引导和推动高校科研成果本地转化,武汉市教育局于2020年开展市属高校产学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加大激励引导。学校要贯彻国家和省、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鼓励广大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积极申报,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
2.坚持服务地方。重点支持与武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支持产业相关的成果,包括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激发高校服务教育精准扶贫、服务地方发展的活力和功能。
3.坚持落地转化。为提高成果转化率,对合作方有资金投入的项目给予倾斜,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合作方应为在汉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未申报过市属高校产学研成果或已完成产学研课题结题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2.成果要求:研究成果基本成型、转化前景明朗,经济效益可预期。
3.立项时间: 2020年12月1日。
4.组织要求:各学院、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和人员进行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成果质量和结题时间进行重点把关,校内进行自评排序后统一上报。学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在校教师的2%。武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
5. 报送要求:请于2020年11月11日前由各学院、各部门将初审后的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306室,包括:(1)每个项目的成果申请书5份,电子稿1份;(2)汇总表1份,电子稿1份。汇总表应认真校对并汇总表应认真校对并由由各学院、各部门相关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请宣传部审核意识形态问题、人事处审核师德师风问题后再行上报,“完成时间”一栏按照“20××年××月”的格式填写。
6.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7.编号要求:所有申请书应在右上角统一编号,编号时应加上学校代号:武汉商学院代号为“S”。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84791353
科研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