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与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0-10-29作者:浏览次数:1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科技通2020〕67号精神,现就组织我校科技人员参与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人员注册  

1.注册资格

  科研人员需要具有到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意愿,具备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的实际能力,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等学校中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及全日制在读博士;

  (2)由国家举办的科研事业单位、省级以上实验室、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中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及全日制在读博士。

2.注册流程

  (1)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登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对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jhsb.hbstd.gov.cn:9800/portal/reg/login.jsp)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平台审核。“平台”将按照科技人员入库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入库,不通过退回并说明原因。

(3)各学院(部门)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注册成功的科技人员相关资料纸质版(一份)交科研处备案。

  二、技术对接

“平台”对通过筛选后的企业需求进行精准匹配,向企业和科技人员进行双向推送,即向科技人员推送与其所在行业技术领域相匹配的企业需求,向企业推送与其技术需求相匹配的科技人员,并通过短信和邮件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响应度。

1.优中选优

  企业对收到的多个技术解决方案进行比选,选出一个或多个认为可行的技术方案,提出进一步沟通请求。

2.细节沟通

  企业与其筛选出的一个或多个科技人员进行技术细节沟通,最终确定具有合作意向的科技人员。

3.签订项目合同

  双方对接成功后,由企业与科技人员派出单位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在线提交合同发票及转账流水凭证。

  三、实施进度安排

1.2020年12月底前,省科技厅组织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实施平台填报技术需求信息;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引导属地高校、科研院所组织科技人员到实施平台注册并主动对接湖北企业技术需求。

2.2021年2月底前,企业与科技人员完成技术对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相关资料经湖北省科技厅组织审核通过后给予立项,科技部使用专项经费给予企业资助。资助项目数量300项左右,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高于技术开发合同金额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仅限一项。

3.2021年11月底前,企业与科技专员根据合同约定任务与需求开展技术合作,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主验收并在线提交总结报告。企业应向派驻科技专员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保障条件,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供科研岗位。

4.2021年12月底前,由省科技厅组织专门机构对湖北专项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四、工作要求

  科技专员所在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各项政策措施,引导科技人员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服务工作,将服务企业情况纳入科技人员业绩评价、考核奖励、晋升评级等重要内容。服务企业成效突出的个人,在申报科技人才计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科技部和省科技厅将加强对湖北专项实施情况的监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各类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专项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企业和科技人员进行表扬宣传,及时总结先进服务模式并向全国示范推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芳 鲁佳璧 

  联系电话:84791358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

 


科研

2020年10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