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0-07-08作者:浏览次数:230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0】4号)转发给大家,请各学院、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

一、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

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通知、指南及申报书电子档见附件材料。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学校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六、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我校限报12项,各学院原则上限报2项、其他部门原则限报1项,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八、请各学院、各部门将经过学院(部门)审核后的推荐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于8月1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14039618@qq.com)。内容包括:审查合格的PDF版《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名称为本人姓名)、PDF版活页(电子文档名称为学科分类+项目名称)、汇总表承诺书(需分管领导电子签名)

九、经过学校评审推荐的项目,请课题申请人于8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工作,并将正式稿PDF版《课题申请·评审书》、PDF版活页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14039618@qq.com)。

、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正式纸质材料开学补报一式一份申请评审书补报一式两份)

联系人:覃洪洲    李奕

电话:027—84791353  


附件1.2020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doc

附件2.2020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20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2020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2020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承诺书.doc

 

                                                    科研处

                                                 2020年7月7日  

 

附件1.2020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doc

附件2.2020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3.(XX姓名)2020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XX学院)2020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XX学院(部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