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0-05-08作者:浏览次数:123

各学院、各部门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0/0428/c219469-31691453.html),其中,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直接受理。现将现转发给你们,并强调如下几点,请各部门、各学院请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一、精心组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突出成果质量导向,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精品力作,并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

   二、认真审核。各学院、各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强调如下几点:

   1. 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申报人不能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3. 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 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 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且论文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6. 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

   三、规范报送。请下载教育学科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并认真填写。请各学院、各部门统一于7月1日将审核后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行政306室,包括:1)申请书8份;(2)申报成果7,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1份修改说明;(3)汇总表1份(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夹名称为学院名称:汇总文件名为“**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教育类) 、个人材料为姓名+申报书、姓名+成果”】发送至指定邮箱。

注意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严格管理。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1年3月前完成修改出版。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附件

1: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    

2:  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教育学)项目申请书.doc    

3: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5: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联系人:覃洪洲  李奕

邮箱14039618@qq.com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科研处

2020年58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教育学)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XX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