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20-04-20作者:浏览次数:118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学校2020年科研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一般项目、博士基金项目两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一般项目只接受讲师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不接受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申报。博士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

2.一般项目、博士基金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请者应结合我校优势学科专业,瞄准学科前沿,自行拟定题目。

3.研究成果要求:一般项目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包含核心论文1篇(不含CPCI检索论文);博士基金项目结题条件见《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4)。

4.下列情况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1)承担校级科研项目未完成的;

2)已承担相同内容的其他类别项目的。

5.教学研究项目不在受理范围内。

三、支持政策

1.学校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组建项目小组申报,优先资助具有申报高层次研究项目潜力的项目。

2.研究周期与研究经费资助: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每项资助1万元。

博士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每项资助3万元。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一般项目申报人填写《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博士基金项目申报人填写《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2.各院部汇总项目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29日之前报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若届时学校未开学,可先提交电子版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正反打印;《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传送至邮箱419185242@qq.com

申报材料上交后不予返还,申报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留存院部办理签章后的申请书。

联系人:董老师,QQ419185242,材料报送:行政楼306。

 

附件:1.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一般项目)

2.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

3.2020年武汉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

4.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摘选自武商院[2018]82号文附件3)

5.武汉商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摘选自武商院[2018]82号文附件2)

 

                 科研处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一般项目).doc

附件2: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3:2020年武汉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摘选自武商院[2018]82号文附件3).docx

附件5:武汉商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摘选自武商院[2018]82号文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