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已经启动(见附件),要求如下:
1. 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 请各学院、各部门组织好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初步定于3月16日将初审后的电子版(电子文档注明部门)发到指定邮箱,3月20日交申报材料。
3.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4. 各学院、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能,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 请各学院、部门注意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妥善调整本学院的时间安排,并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视频会议、线上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申请书的辅导工作,全面提高申请书的质量。
5. 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申报截止时间会视疫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科研处:致远楼306室;
联系人:李奕 覃洪洲;
电话:027-84791353;
邮箱:14039618@qq.com
科研处
2020年2月9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