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七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19-12-03作者:浏览次数:148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发展,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七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着眼于构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核心、以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为支撑的马克思主义学科体系,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教学和科研中的指导地位,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在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引领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宣传研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通过项目资助、研修培训、社会实践的方式,着力培育一批扎根实践、勇于创新、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的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学术影响力的名家大家,引领和带动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1.我校申报限额3人。学校将按照申报条件,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表和项目申请书对申报人进行遴选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2.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等学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在岗专任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3.申报人必须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4.申报人近3年有以下经历之一:①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负责人或成员;②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课件、教案负责人或成员;③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5.申报人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专业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三、培育和管理方式

1.对入选“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人,省教育厅将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形式予以支持。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5万元其他高校自筹经费完成研究

2.入选者在培育期间应带着课题到高水平大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开展学习进修、交流访问或合作研究,并取得相关学习和研究成果。应带着课题主动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开展社会调查,并有相应的第一手调研成果。

3.入选者应在3年内完成相应任务要求,将对入选者开展中期检查和终期鉴定,对鉴定合格的入选者,后续将跟踪重点培养和使用。

四、我校申报注意事项及截止时间

学校委托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邱老师02784791384)按照申报条件,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表和项目申请书对申报人进行遴选评审,确定推荐人选(3人)。

学校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周五马克思主义学院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份,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送交科研处306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注明学院(部门)+姓名+第七批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附件1);

(2)“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2)。

联系人:覃洪洲  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2018版).docx

2.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2018版).docx

                                                   科研处

                                                 2019年12月3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2018版).docx.docx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2018版).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