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发展,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项目类别
1.委托项目:针对某项具体实际业务工作委托相关高校开展的专项研究项目。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2万元。
3.指导性项目:自筹经费。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限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具体要求有:
1.本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设课题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新时代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委托项目实施办法另行通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限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申报。指导性项目全省所有普通高校都可以申报。
3.各类项目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岁。
5.基础性课题项目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应用性课题项目,鼓励并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鼓励各高校宣传部长、学工部长、研工部长、院(系)党组织书记、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领域研究。
6.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它相关厅局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7.承担省教育厅教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8.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1.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设在湖北高校思政网,网址:http://gxsz.e21.cn/。
2.项目管理执行《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3.有关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问题请咨询湖北大学软件所。技术联系人:张敏,电话:15817113635,QQ:819852375。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五、我校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在12月19日(星期四)下班前将学院(部门)申报材料(拟上传到网上的材料,一式一份)、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科研处306办公室,科研处将进行形式审查并为申请人统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申请人如有修改务必在12月22日(星期日)前完成并凭学校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教育厅社会科研研究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各申请人将定稿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2019年12月26日之前送交科研处)
联系人:覃洪洲 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附件: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学院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