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各类在研科研项目管理,根据立项单位的要求,学校将对社科、自科及各类在研科研项目的研究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5日——11月29日
二、检查类别与范围
2017、2018年度立项的社科、自科及各级各类在研科研项目(含省市(局)级以上纵向项目、省教育厅中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省教育厅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项目、校级项目、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创新建设项目等)。
注意: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的项目未中期检查的仅本次可以补办。2019年下半年拟结题的项目除外。
三、检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武汉商学院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1,一式三份:科研处、各学院(部门)及个人各一份,需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名称为“部门名称+姓名”)。
(二)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评议(可参考附件1-2《中期检查评估参考标准》,也可由学院自拟中期检查标准)并形成检查意见,专家签字,学院盖章。
注意:请基层学术委员会专家严格审查实际研究成果、内容与立项内容的一致性。
(三)由各学院(部门)填写《2019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对应汇总表审查《武汉商学院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盖部门公章;含电子版,电子版名称为“部门名称+2019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四)如上级主管部门(立项单位)有单独中期检查要求的,按上级主管部门专项通知进行,并请将已完成的材料(一式一份)报备科研处。如“武汉市社科联项目”、“省委重大调研项目”、“省教科规划项目(学生资助专项)”等。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由各学院(部门)拟定中期检查日程安排,并组织进行综合检评,检查结果汇总报送至科研处。
(一)各学院、各部门中期检查日程安排表(附件3)电子版请于11月8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将对重点项目及省厅级以上项目进行现场抽检。
请各学院、各部门按要求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统筹安排好检评内容和具体流程,对于偏离研究方向的项目要及时纠偏,对研究过程不扎实、内容空泛和作风浮躁的项目,要大胆纠正,对课题组的合理需求和困难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检查结果请于2019年12月5日(周四)之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
市(局)级以上纵向项目联系人:覃洪洲、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校级项目、博士科研基金项目联系人:董俊芳
联系电话:027-84791375
省教育厅中青年创新团队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项目、校级创新建设项目联系人:鲁佳壁、李芳
联系电话:027-84791358
附件1-1:武汉商学院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1-2:中期检查评估参考标准(仅供参考)
附件2:2019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3:2019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日程安排表
科研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