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科、自科及各类在研科研项目(课题)管理,根据立项单位的要求,学校将对社科、自科及各类在研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1月28日——12月26日
二、检查类别与范围
2017年12月31日之前立项的在研的社科、自科及各级各类在研科研项目(含校级项目、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创新建设项目、省教育厅中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省教育厅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培育项目)。
注意:2018年下半年拟结题的项目除外。
三、检查方式
由各基层学术委员会拟定中期检查日程安排,并组织进行综合检评,检查结果汇总报送至科研处。
各单位中期检查日程安排表请于12月7日之前报送给科研处(覃洪洲老师,564253033@qq.com),科研处将对重点项目及省厅级以上项目进行现场抽检。
四、检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向基层学术委员会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一式三份:科研处、各学院等部门及个人各一份,需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含电子版,电子版名称为“部门名称+姓名”);
(二)由基层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并形成检查意见;
注意:请基层学术委员会专家严格审查实际研究成果、内容与立项内容的一致性。
(三)由各学院等部门填写《2018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分管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含电子版,电子版名称为“部门名称+2018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四)如上级主管部门(立项单位)有单独的要求,按上级主管部门专项通知进行,如“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注意:
附件3的要求:
1、检查范围:所有2017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数量及时间要求:一式四份(市教科院、科研处、学院或部门、个人各1份)含电子版;于2018年12月18日(周二)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
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统筹安排好检评内容和具体流程,对于偏离研究方向的项目(课题)要及时纠偏,对研究过程不扎实、内容空泛和作风浮躁的课题,要大胆纠正,对课题组的合理需求和困难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检查结果请于2018年12月31日(周一)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
社科、自科及市级以上纵向项目联系人:覃洪洲、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邮 箱: 564253033@qq.com
校级项目、博士科研基金项目联系人:董俊芳
联系电话:027-84791375,邮 箱:419185242@qq.com
校级创新建设项目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27-84791358,邮 箱: 78041180@qq.com
附件:附件1.2018年度武汉商学院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科研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