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18-11-28作者:浏览次数:2513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科、自科及各类在研科研项目(课题)管理,根据立项单位的要求,学校将对社科、自科及各类在研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1128日——1226

二、检查类别与范围

20171231之前立项的在研的社科、自科及各级各类在研科研项目(含校级项目、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创新建设项目、省教育厅中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省教育厅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培育项目)。

注意:2018年下半年拟结题的项目除外。

三、检查方式

由各基层学术委员会拟定中期检查日程安排,并组织进行综合检评,检查结果汇总报送至科研处。

各单位中期检查日程安排表请于127日之前报送给科研处(覃洪洲老师,564253033@qq.com),科研处将对重点项目及省厅级以上项目进行现场抽检。

四、检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向基层学术委员会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一式三份:科研处、各学院等部门及个人各一份,需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含电子版,电子版名称为“部门名称+姓名”);

(二)由基层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并形成检查意见;

注意:请基层学术委员会专家严格审查实际研究成果、内容与立项内容的一致性。

(三)由各学院等部门填写《2018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分管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含电子版,电子版名称为“部门名称+2018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四)如上级主管部门(立项单位)有单独的要求,按上级主管部门专项通知进行,如“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注意:

附件3的要求:

1、检查范围:所有2017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数量及时间要求:一式四份(市教科院、科研处、学院或部门、个人各1份)含电子版;于20181218日(周二)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

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统筹安排好检评内容和具体流程,对于偏离研究方向的项目(课题)要及时纠偏,对研究过程不扎实、内容空泛和作风浮躁的课题,要大胆纠正,对课题组的合理需求和困难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检查结果请于20181231日(周一)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

社科、自科及市级以上纵向项目联系人:覃洪洲、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邮  : 564253033@qq.com

校级项目、博士科研基金项目联系人:董俊芳

联系电话:027-84791375,邮  :419185242@qq.com

校级创新建设项目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27-84791358,邮  : 78041180@qq.com

附件:附件1.2018年度武汉商学院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2.2018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xls

附件3.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通知.doc

附件4:2018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日程安排表.xls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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