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7作者:浏览次数:349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加强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完成2018年市教科规划立项2项重点课题和8项一般课题的开题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课题开题论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及时组织好课题开题工作。课题开题论证是课题正式启动研究的重要标志,是课题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确保课题研究开好头、起好步的重要举措,是对课题申报的再深化、再认识、再论证。因此,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课题开题论证原则上要求在20189月底以前全部完成。规划课题开题论证书根据相应的完成论证的时间,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办,作为课题经费首批划拨的依据。开题论证书也可从武汉教育科研信息化平台上下载。

三、课题开题力求形式多样,提高质量,讲求实效。

1.开题程序建议:课题组收集相关材料,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全体课题组成员讨论并审读;组织开题论证会;根据专家或课题组成员意见修改开题报告。

2.开题形式建议:自主论证开题;学段集中开题;同类联合开题 ;单项会议开题 ;通讯论证开题。

3.专家组成建议:开题论证专家一般由13人组成。课题组可邀请高校专家或区级及以上科研机构、一线名师,参加课题论证指导工作。

四、各课题所在院部级部门要加强对立项课题开题工作的组织、督促与指导,确保全部立项课题如期开题。

五、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各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立项文件及网站通知的要求进行研究,保证按时结题(结题要求论文必须含核心期刊论文一篇,重点项目必须含成员成果一篇,其他要求参考历年结题要求)。

2.研究周期要求: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不得超过3年。

3.预算要求:研究期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殊情况请报院部审批后提交申请到科研处。

4.成果标准要求

所有出版或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必须标明“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等字样及项目批准编号、名称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

1)一个成果只能支撑一个项目(请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

2)未标明的研究成果不能作为支撑材料列入结题材料中。

六、项目开题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于2018109日(周二)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开题论证书》(即开题报告)一式四份(市教科院、科研处、院部/单位、本人各一份),《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表及成员信息表》一式一份,请课题组严格按经费预算表执行。

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开题报告(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及附件+姓名(部门)】传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奕(办公室:致远楼306室,办公电话:84791353)邮箱:14039618@qq.com

附件1.开题论证书(武 汉 市 教 育 科 学 规 划 课 题).doc

附件2:(新)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汇总表及成员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武教办【2018】5号文“十三五”2018立项课题和第四批教师个人课题(武汉商学院).docx


                                                      科研处

                    201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