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各主管部门立项通知,我校共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等18项科研项目获准立项(立项文及批准文号见附件,已立项项目名单已下达到相关学院、部门、单位),为做好课题研究及开题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各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立项文件及网站通知的要求进行研究,保证按时结题(具体结题要求见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中2018年下半年结题通知)。
二、研究周期要求
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立项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三、成果标准要求
所有出版或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必须标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学规划课题/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等字样及项目批准编号、名称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
1.一个成果只能支撑一个项目(请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
2.未标明的研究成果、一稿多投的论文不能作为支撑材料列入结题材料中。
四、项目开题要求
1.建议相关院部以开题论证会的形式进行,由专业领域高级职称专家1-3人组成专家组(权威专家1人即可);立项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请各部门于2018年12月24日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
3.纸质材料(含附件2、3)一式三份(科研处、院部/单位、本人各一份)由各院部统一于2018年12月25——26日(周一/周二)交科研处,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类别(开题报告)+姓名(部门)】传至指定邮箱;
4.请课题组严格按《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表》预算经费执行。
联系人:覃洪洲、李奕
办公室:致远楼306室
办公电话:84791353
邮箱:564253033@qq.com
附件:
1.有关立项通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附件1.rar
【注意】如果上级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按上级部门通知执行
附件3:(新)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汇总表及成员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