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近期)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及开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21作者:浏览次数:2623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各主管部门立项通知,我校共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等18项科研项目获准立项(立项文及批准文号见附件,已立项项目名单已下达到相关学院、部门、单位),为做好课题研究及开题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各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立项文件及网站通知的要求进行研究,保证按时结题(具体结题要求见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中2018年下半年结题通知)。

二、研究周期要求

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立项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三、成果标准要求

所有出版或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必须标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学规划课题/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等字样及项目批准编号、名称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

1.一个成果只能支撑一个项目(请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

2.未标明的研究成果、一稿多投的论文不能作为支撑材料列入结题材料中。

四、项目开题要求

1.建议相关院部以开题论证会的形式进行,由专业领域高级职称专家1-3人组成专家组(权威专家1人即可);立项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请各部门于20181224日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

3.纸质材料(含附件23)一式三份(科研处、院部/单位、本人各一份)由各院部统一于20181225——26日(周一/周二)交科研处,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类别(开题报告)+姓名(部门)】传至指定邮箱;

4.请课题组严格按《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表》预算经费执行。

联系人:覃洪洲、李奕

办公室:致远楼306

办公电话:84791353

邮箱:564253033@qq.com


附件:

1.有关立项通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附件1.rar

附件2.开题论证书及开题报告参考模板.doc

【注意】如果上级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按上级部门通知执行

附件3:(新)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汇总表及成员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