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科研工作安排,现将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1月1日前立项的、且具备结题条件的科研项目。
市(局)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两年。
省厅(局)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三年。
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时间按主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
各级各类项目原则上延期不能超过一年,特殊情况请于以上在研时期内提出延期申请(注意: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负责人须报告说明,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
2014年(含2014年)以前的项目为清理项目,今年年内必须结题【注意:今年未写延期的项目明年不予办理】。
二、市局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结题要求
(一)结题材料填写须严格按照2018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要求(见附件1)。各级各类项目结题申请书、审批表、报告书等表格,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请特别注意:
1.对照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是否完成,提交材料是否属实,标注是否准确等。
2. 结题表格中参与人的信息、顺序应与《项目申请书》(尤其是系统申报中的)一致。有变化的请在项目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中提交情况说明(本人手写签字,盖所在部门公章)。
3. 实际项目经费开销与开题报告预算基本一致,区别很大的请写调整情况说明,否则不予结题。
(二)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等)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
(1)一篇研究报告(要求:字数一般要求在1.5-3万字,不能写成论文形式,成果的提炼必须与研究内容相符);
(2)至少一项成果(研究论文或专著等)是项目负责人本人撰写的;
(3)参与的成员原则上有适当的成果支撑。
2.关于成果的要求:
(1)市局一般项目:
①2017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②2018年立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2)市局重点项目/省厅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
①2017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项目组成员论文至少1篇)或2篇(含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②2018年立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3)省厅级重点项目/省部级一般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
①2017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② 2018年立项项目基本结题要求(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a.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2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b.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其他(根据申报书最终成果认定:1项软件著作权/1项专利/1部专著/1篇(1副)发表在期刊上的作品等)。
(4)按申报书的预期成果完成情况结项【不低于以上(1)-(3)点要求】;
如立项单位有明确要求,按立项单位要求执行。
(5)论文要求:必须跟研究项目有较高的相关性, 2个版面以上,4000字左右;
标注要求:研究成果必须在适当位置标注有项目来源(“ XXXX研究项目”)、具体项目名称(“XXXX”)字样及项目编号,作为申请项目结题的依据;
注意:①未标注项目来源及编号的论文等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和支撑材料。
②一稿多投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和支撑材料。
③从2018年1月起,出版的每项成果只能标注1个科学研究项目来源、即支撑1项科研项目。
3.后资助项目研究成果要求
原则上立项后(以发文时间为参考)一年以内完成,须在成果上标明:项目来源(“ XXXX研究项目”)、具体项目名称(“XXXX”)字样及项目编号,并正式出版。提交正式成果后,领取结题证书。
(三)结题方式及时间
1.结题方式:
(1)市局一般项目【含市教育局(2013年前,含2013年立项)教学研究项目、市教科规划项目、市社科联项目、市质监局等】、省思想库项目由各院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结题评审要求:
①评审方式:原则上要求会议评审;
②专家职称必须为高级职称以上;
③每个项目结题专家为该项目专业领域的专家3人或5人;
④校外专家占2/3或3/5以上;
⑤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结题评审专家。
结题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上级主管部门、校档案馆、科研处、本人自留各一份)
(2)武汉市教育局产学研项目由各院部组织专家到企业现场结题评审(科研处协助),报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结题。
结题评审要求:
①评审方式:原则上要求会议评审;
②专家职称必须为高级职称以上;
③每个项目结题专家为该项目专业领域的专家5人或7人(必须含企业专家,可以是项目组成员);
④校外专家占3/5或5/7以上。
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根据专家情况,评审材料一式五份或七份,最终版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上级主管部门、校档案馆、科研处、本人自留各一份)
(3)①市局级重点项目【含市教育局(2013年前,含2013年立项)的教学研究、市教科规划项目】报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结题。
②市级项目(含市社科基金、市科技局项目)/省厅级及以上的项目(含省人文社科项目、省科研计划项目、省自科等)经各院部、单位初审核实材料后,将符合结题要求的材料统一交由科研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学校组织结题评审。
结题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根据专家情况,评审材料一式五份,最终版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上级主管部门、校档案馆、科研处、本人自留各一份)
2.结题时间及要求:
注意:每年组织结题两次,时间通知如下:
(1)各院部、单位将由科研处组织结题的项目的结题材料(一式五份)、《2018年度(上)市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分管领导签字,所在部门盖章,见附件2)统一于2018年12月3日(周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材料申报。
(2)由各院部自行组织结题的市局级一般项目结题材料(一式四份)于2018年12月10日(周一)报送。
(3)职能部门的各级科研项目统一由科研处组织结题评审(材料均为一式五份),于2018年12月3日(周一)报送。
(4)电子文档名称为:学院/部门/单位+结题材料,并按类别列分文件夹,如“体育学院省人文社科项目”等。
附件1:(2018年更新)市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结题材料要求.doc
附件2:2018年度(上)市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联系人:覃洪洲(564253033@qq.com),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科研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