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教社科司函〔2018〕138-140、142-143号)五个文件的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及链接: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8号)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9号)
3.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0号)
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2号)
5.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补充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3号)
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9@sinoss.net。
二、注意事项:
1.一般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但是请各单位组织所属出版单位(含学报)按照申报要求,积极围绕课题指南(见附件5)进行申报。
2.专项项目设有申报指南及范围(见附件1-4)。
3.限项项目有: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见附件2)、(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项任务项目(见附件3)、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部分类别(见附件4)。凡是限项项目,每个部门限报1-2项,并请按申报时间提前一周报科研处审核。
4.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时间要求(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一样): (1)2018年8月30日(周四)各院部、部门统一将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初审后的材料报送到科研处306室。材料包括:《申报清单》与各类项目《2019版申请评审书》(注意:负责人及组员签章需手写签字、真实有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申请评审书》一式一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及《申报清单》一式一份交科研处审核(含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称统一为: “(武汉商学院+**院部)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清单”及“(武汉商学院+申报人姓名)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请评审书”)。 (2)申请人于2018年8月27日(周一)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9月3日(周一)前完成网络申报修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将于2018年9月6日(周四)前完成审核并办理后续程序提交到湖北省教育厅。 6.正式材料要求: (1)在线打印的《申请书》3份(A4纸打印,左侧2颗钉装订,科研处存档1份,本人1份)。 (2)如有成果: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2套(科研处存档1份)。 (3)如有匿名评审表(B表)2份(科研处存档1份)。 (4)《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6,注意:如申报系统有新版本,以申报系统为准)。 7.各院部、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避免重复申报,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注意:如申报的题目与已申报的在研项目相似或者与博士等毕业论文有关,应提供说明和依据。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8号)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9号) 3.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0号) 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2号) 5.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补充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3号) 6. 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清单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电子邮箱:14039618@qq.com 科研处 2018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