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科基金2017年一般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27作者:浏览次数:2345

 

各院(部)、各单位:

湖北省社科基金2017年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一般项目继续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 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审核时间:201791日至2017918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七、各院(部)、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一)初审材料要求:

各院部、单位统一于97日(周四)将申报材料初稿交科研处初审,含:

1.《汇总表》(一式一份,加部门公章且分管领导签字,含电子版文件名称为“(武汉商学院XX院部/单位)2017社科基金汇总表”)。

2.《申请书》1份(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武汉商学院XX院部/单位)+姓名+2017社科基金申请书)。

3.《研究成果》(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武汉商学院XX院部/单位)+姓名+2017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注意: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 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申请书》及《研究成果》)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请书封面。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正式材料要求:

1.科研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报送通过审核的申报成果《汇总表》等申报材料;

2. 各院部、单位须报送《汇总表》、《申请书》一式一份、《研究成果》纸质材料一式三份(2份交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1份学校存档),含电子版。

注意:因今年省社科基金首次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书及汇总表暂定参考去年的。最终材料以网上系统开通后的要求为准。

3.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至2017919日(周二)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各院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认真整理汇总相关电子文档。请各院部、单位组织好本部门申报工作。

注意:因今年省社科基金首次实行网上申报,请随时关注群里的补充通知。

 

联系人:李奕

联系地址:致远楼3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电子邮箱:14039618@qq.com 或李奕办公网内网邮箱

 

附件.rar

附件1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rar

附件2:申请书

附件3:成果封面

附件4:汇总表

 

 

                                

                                              科研处

                                      201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