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16-10-31作者:浏览次数:556

 

各院部、单位:

现将申报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 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

我校为非省级财政预算单位,只能申报指导性项目(以下仅为指导性项目的相关信息)。指导性项目引导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培育、发展学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应是一线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45岁(197211日以后出生)。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本科院校不超过10项。

二、申报评审程序

各院部、单位申报、评审、推荐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排序推荐。校科研处要在个人申报、院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后,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院部及学校评审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评审专家应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1中申请书模板)的要求评分和填写意见。

三、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2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的项目。

四、材料报送

1、各院部、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五份),各部门需提交《专家评审打分表(院部、单位先组织评审报送作为科研处组织评审的参考)》(见附件,一式五份)、《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清单须加盖部门公章,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

各部门请统一于20161128日(周一)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文件夹名称为“部门+2017年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里面每个老师的文件名称为“姓名+2017年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报科研处。

2、科研处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需将以上材料上传至“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gxkj.e21.edu.cn/xmgl/login.php),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127日(周三),学校审核时间为2016128日(周四)统一提交到省厅,请务必于关闭前完成上传、逾期、超额均不予受理。

4、如有修改,正式材料(一式两份)请各院部统一于2016128日(周四)提交到科研处备案。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712212184141

附件: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等附件.docx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邮箱:(科研处李奕)办公网邮箱或14039618@qq.com

 

                                                   科研处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