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科、自科及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根据立项单位的要求,学校将对社科、自科及纵向科研项目在研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0月27日——11月30日
二、检查类别与范围
2016年3月1日之前已立项未结题的社科、自科及纵向科研项目(含校级课题,2016年拟结题的课题除外)。
三、检查方式
由各基层学术委员会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汇总报送至科研处。
四、检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向基层学术委员会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一式两份,需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含电子版,电子版名称为“序号+部门名称+姓名”);
2. 由基层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并形成检查意见;
3. 由院部、单位填写《2016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分管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含电子版,电子版名称为“部门名称+2016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4.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单独的要求,按上级主管部门专项通知进行,如“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请各院部 、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于2016年12月1日(周四)由院部、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
附件1 (2016.10)武汉商学院立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2:《2016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 (2016.10)汇总表.xls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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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