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16-10-12作者:浏览次数:230

 

各院(部)、单位:

为加强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时间要求:

重点(专项)课题在20161117日(周四)以前完成,一般规划课题在20161215日(周四)以前完成。《市教科规划课题开题论证书》根据相应的完成论证的时间,由院部、单位统一上报科研处(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电子文档名称统一为“武汉商学院+院部/单位+姓名+2016年市教科规划课题),作为课题经费首批划拨的依据。开题论证书也可从武汉教育科研信息化平台上下载。

二、课题开题具体要求:

1.开题工作力求形式多样,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由各院(部)、单位自行组织开题。开题形式建议:自主论证开题;学段集中开题;同类联合开题;单项会议开题 ;通讯论证开题等均可。

2.专家组成建议:开题论证专家(副高级别以上)一般由13人组成(例如权威专家1人即可)。课题组可邀请校外专家或本校相关领域专家参加课题论证指导工作。注意:开题论证专家不能为项目组成员。

3.重点课题原则上以论证会形式开展,也可同类联合(含一般课题一起)开题或单项开题。

4.开题程序建议:课题组收集相关材料,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全体课题组成员讨论并审读;组织开题论证会;根据专家或课题组成员意见修改开题报告。 

四、各课题所在院(部)、单位要加强对立项课题开题工作的组织、督促与指导,确保全部立项课题如期开题。

 

附件:《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2-1.关于做好2016年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开题工作的通知.doc2-3.通知:关于我校2016年度市教育局教科规划项目立项项目编号.doc

 

联系人: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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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