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16-06-21作者:浏览次数:235

 

各院(部)、各单位:

201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湖北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请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1)、《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2)及《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见附件2)认真组织开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2. 注意事项:

1201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2)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3)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3)本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高等学校限报12。请各院系部初审后最多提交两项到科研处评审,由学校统一评审后统一申报。

3. 申报材料办法及时间:

1)请申报部门先组织初审,于201671日(周五)9:00以前由各院部、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含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武汉商学院申请书+部门+姓名,纸质版一式三份,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左边两颗钉装订 ),《汇总表》(见附件4,含电子表,文档名称统一为:武汉商学院汇总表+部门,需排序,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306室。

注意:科研处视情况组织评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 http://www.hbies.cn/

3)网上申报帐号等由科研处通知申报人。201671日起至76日,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76日前,需修改《课题申请·评审书》的请申报人按要求重新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发到14039618@qq.com)。

附件1-1.2016省课题申报通知.doc

附件1-2.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附件3.2016年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

 

联 系 人:李奕     

电话: 84791353

邮箱:(科研处李奕)办公网邮箱或14039618@qq.com

 

                                                       科研处

                                                   201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