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教科研[2016]2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校优秀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部、各单位根据《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9份(原件1份,复印件8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
2.各院部、各单位同时需报送《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以及《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版汇总表加盖院部公章后统一上报。
3.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27-84791375
电子邮箱:78041180@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