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keyan发布时间:2016-05-19作者:浏览次数:168

 

各部门、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第十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社科联通【2016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此次奖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二)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三)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

(四)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五)凡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六)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成果参加本届评奖。

(七)党政系列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申报参评。

二、申报途径和要求

(一)申报途径:教师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表》——所有材料提交学校科研处——上报省评委会办公室。

(二)申报要求

 1.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2.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hsas.csdc.info(或www.hbskw.com)。本次申报需要上传附件,即实物申报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上传。文件名建议“成果名称-作者”。

 3.实物申报材料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签署“申请者承诺”,推荐单位盖章,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申报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2份。

  (4)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请书封面。

  (5)仅完成网上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成果材料报送至评奖办公室的,作放弃申报处理。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及审核:2016519日至201668日;

 2.提交实物申报材料:2016613日。

   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84791375

邮箱:78041180@qq.com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系统申报操作指南.pdf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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